新論壇 龐愛蘭議員辦事處 合辦
2017年市民飲酒趨勢調查及放蛇行動
商舖賣酒無王管 立法規管不能緩
2017年4月20日
1. 前言
新論壇及龐愛蘭議員辦事處在2017年3月底至4月中,用音頻電話隨機抽樣成功訪問了1,025名市民,了解他們飲用酒精飲品的趨勢和對控酒政策意見。另外,龐愛蘭議員辦事處派出三名未成年調查員,在沙田區多間便利店及超級市場購買酒精類飲品,以了解業界是否嚴格遵守自我規管的守則,在零售點禁止售酒予未成年人士。有關報告詳情如下:
2. 飲酒趨勢調查結果
2.1 近半受訪者未成年已首次飲酒
l 調查發現近五成受訪者在18歲前已首次嚐酒。有24.5%表示首次嚐酒的年齡是在「12歲或以下」,22.3%表示是「13-17歲」。表示成年後才首次嚐酒的只有30.5%,另外有22.7%受訪者表示「無試過飲酒」。(見表1a)
l 與2015年同一調查比較,18歲前已首次嚐酒的受訪者由40.0%增加至46.8%,表示「12歲或以下」首次嚐酒的由16.0%增加至24.5%。(見表1b)
l 在受訪者中,25.0%表示有飲酒習慣,75.0%表示沒有。在年齡層的相關分析中,未成年受訪者中也有16.1%表示有飲酒習慣,與2015年同一調查比較,有飲酒習慣的數字由33.0%下降至25.0%,但是18歲以下有飲酒習慣的數字則較2015年微升。(見表2a & 2b)
2.2 未成年人士暴飲比例高
l 在表示有飲酒習慣的受訪者當中,高達77.6%在過去一個月內每星期都有飲酒(16.0%每日有飲;7.4%每星期飲5-6日;12.5%每星期飲3-4日;41.0%每星期飲1-2日),只有23.0%表示無飲。(見表3a)
l 在飲用量方面,有62.4%表示在過去一個月內,有試過一次飲用超過5杯例如啤酒或葡萄酒之類的酒類飲品,即是達到衛生署定義的暴飲程度。(見表4a)
l 按年齡層的相關分析,在16.1%有飲酒習慣的未成年受訪者中,當中有50.0%表示在過去一個月內每日都有飲酒;同時,高達81.8%在過去一個月內有試過暴飲,而在2015年的調查,未成年人士的暴飲比例只有25%。這反映未成年人士飲酒的頻密程度和暴飲比例,均比成年人士更高,他們受酒精傷害的機會亦更大。(見4b)
2.3 三成多曾見未成年人買酒 八成人支持政府立法管制
l 問及受訪者曾否目睹未成年人士在便利店或超市等零售店購買酒精飲品,35.2%受訪者表示「有見過」,64.8%表示「無見過」。 (見表5)
l 對於有說法指出「過早讓兒童及青少年接觸酒精飲品會增加他們染上酒癮的機會」,67.1%受訪者表示同意上述說法,27.2%表示不同意。(見表6)
l 問及受訪者是否同意「禁止超市或者便利店賣酒予未成年人士,可以有助避免兒童及青少年過早受到酒精飲品損害的機會」,73.2%表示同意上述說法,表示不同意的只有20.8%。(見表7)
l 對於政府現正計劃修訂法例,禁止包括超市、便利店及自動售賣機等所有商業活動,售賣及供應酒精飲品予十八歲以下人士,79.2%受訪者表示支持政府修訂法例,只有12.5%受訪者表示不支持,8.3%表示「唔清楚無意見」。(見表8)
3. 實地買酒調查 未成年人士買酒無王管!?
3.1 限制售酒予未成年人士難靠自我規管
l 香港現時只是透過香港零售管理協會同業守則,以自我規管的方式限制零售點售酒予未成年人士,但有關守則的執行情況十分參差,未成年人士可十分輕易在零售點買酒。
l 龐愛蘭議員辦事處派出3名調查員(分別為兩位6歲的男孩和一位15歲的女孩),在3月26日到沙田區7個不同商號共14個零售點買罐裝啤酒,以測試這些店鋪會否售酒予3名未成年的調查員。
l 今次行動參考了其地團體的經驗,兩位6歲的男孩和一位15歲的女孩分別會使用一張沒有足夠餘額的八達通到收銀處付款。調查的準則是假如店員接受3名調查員的酒精飲品(啤酒) ,將貨品過機並讓他們以八達通卡付款,則表示”成功購買”。
l 結果發現,3名調查員都在大部份店鋪成功購買罐裝啤酒,只有少部份店鋪拒絕售賣。其中15歲的調查員到達14間有售賣酒精的店鋪,成功在所有個零售點“成功購買”酒精飲品(成功率100%); 至於兩名6歲的調查員到14間有售賣酒精的店鋪,同樣成功在11個零售點“成功購買”酒精飲品,成功率達到七成八;整體成功率達89.3% (見表9)
3.2 七個不同商號共14個零售點測試:只有1間商號較嚴格執行守則
l 測試結果:3名調查員到14個零售點共7個商號,包括Circle K、711、759阿信屋、百佳(Fusion) 、惠康、佳寶、VANGO及AEON。今年15歲的女調查員在14個零售點“成功購買”酒精飲品,成功率達100%;另外兩名6歲的男調查員一同到上述零售點測試,結果只有2間759阿信屋便利店及1所惠康超市被店員拒絕,其餘均能成功。
l 較能履行守則的商號:是次測試發現,只有759阿信屋便利店較能執行守則,兩名6歲的男調查員,均無法在兩間阿信屋買酒。但該名15歲的女調查員,仍然能在兩間阿信屋成功買酒。
l 略能履行守則的商號:除了阿信屋外,兩名6歲的調查員亦被一間惠康拒絕,但仍可在另一間惠康成功買到酒。反映惠康職員雖然有作把關,可是力度明顯不足。
l 未有履行守則的商號:其餘測驗的商戶,包括Circle K、711、百佳(Fusion)、佳寶、VANGO及AEON,1名15歲和2名調查員均能成功買酒,是完全沒有履行守則的要求。
3.3 商號警覺性低 把關不足 難靠自我規管
3名調查員分別為6歲及15歲,購買酒精飲品的整體成功率達89.3%,較2015年相同調查高出一倍(40.6%),亦較2016年結果(82.1%)為高。值得注意的是,較為年長的15歲女調查員尚且有可能會被誤認為成年人,但兩名只有6歲的調查員仍然是兒童,成功買酒的比率竟然也貼近八成,反映大部份商號在推行政策及員工培訓問題上有明顯不足,對未成年人士售酒警覺性低,令守則在執行時根本形同虛設。
4 總結
4.1 未成年人士暴飲情況嚴重
調查發現近半受訪者未成年已首次飲酒,兩成半人自認有飲酒習慣,值得注意的是未成年受訪者中也有16.1%表示有飲酒習慣。在表示有飲酒習慣的受訪者當中,七成八人在過去一個月內每星期都有飲酒,六成四人有試過暴飲,在年齡層的相關分析中,七成半有飲酒習慣的未成年受訪者在過去一個月內每星期都有飲酒,當中有近半表示每日都有飲,同時八成四人有試過暴飲,比整體數字高近兩成。顯示有飲酒習慣的未成年人士雖然未算普遍,但他們飲酒的頻率及暴飲情況十分嚴重。調查同時發現,三成多曾經見過未成年人士在便利店或超市等零售店買酒。
4.2 市民支持政府修例禁售酒予未成年人士
六成七整體受訪者同意「過早讓兒童及青少年接觸酒精飲品會增加他們染上酒癮的機會」,七成三同意「禁止超市或者便利店賣酒予未成年人士,可以有助避免兒童及青少年過早受到酒精飲品損害的機會」,亦有近八成人支持政府修例,禁止包括超市、便利店及自動售賣機等所有商業活動,售賣及供應酒精飲品予十八歲以下人士。
4.3 政府控酒政策嚴重滯後 必須盡快補救
而在龐愛蘭議員辦事處的放蛇行動中,亦發現兒童十分容易便可以買到酒類飲品(整體成功率達89.3%),顯示同業守則形同虛設,無法避免未成年人士過早接觸酒精飲品,這個控酒政策的一大漏洞必須盡法以立法手段填補。
5. 建議
立法規管零售點 保護兒童及青少年免受酒害
現時法例只禁止18歲以下人士在領有酒牌的酒吧或食肆飲酒,但對於其他零售點售酒則沒有任何監管,只靠零售業界的自我規管。新論壇和龐愛蘭議員一直以來都十分關注兒童及青少年健康,以及飲用酒精對香港市民,尤其未成年人士的影響,並多次發布調查報告,促請政府盡快落實《香港減少酒精相關危害行動計劃書》的建議,在飲酒場所以外限制售賣酒精飲品的合法年齡。可惜的是《行動計劃書》早於 2010 年通過,但當中的建議至今仍未落實,直至今年年初政府終於表明有意於今個年度推行修訂法例,建議:
1. 禁止任何商業活動,包括以推廣銷售為目的之活動,售賣及供應酒精 飲品予十八歲以下人士;
2. 禁止自動售賣機售賣及供應酒精飲品;
3. 任何人士 在商業活動,包括以推廣銷售為目的之活動中,售賣及供應酒精飲品,必須在零售點範圍、網站、傳單及推廣銷售範圍的當眼位置展示「不可售賣、供應或以推 廣銷售為目的給予酒精飲品予十八歲以下人士」的警示;
4. 以及對違反上述條 文的人士施加各項罰則。
新論壇及龐愛蘭議員對政府有意在本年度提出修訂法例表示歡迎,並支持政府提出的修訂法例。同時亦希望透過今次調查發布引起社會關注,支持並敦促政府盡快修例完善香港的控酒政策,做好售賣及供應酒精飲品的把關,保護兒童及青少年免受酒害。
特別鳴謝3位調查員,進行是次測試行動
黃子晴 Wong Tsz Ching
陳至舜 Aaron Huw Puhar
陳至堯 Jack Llewellyn Puhar
詳細報告:http://www.ncforum.org.hk/file/upload/file_894_DsQ.pdf
兒童買酒相片